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社友网(新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714|回复: 0

毛主席为何能统帅群雄?看看开国元勋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19-5-17 2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老百姓的话说,朱德、周恩来、十大元帅等等开国元勋都是天上的星星,跟着毛主席一起下来保朝的。这话可谓道破天机。
开国元勋们,个个出身不同、阶级不同、经历不同、文化不同,但都有一个惊人的共同点——对毛主席极为崇拜。即使是被毛主席批评过、打倒过的人,也不会对主席心存怨恨,仍然一如既往地予以尊敬。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
上世纪80年代初,几个年轻人好奇地问叶剑英:“很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文革中都受到了迫害,有的到现在还没有平反,为什么他们仍然对毛主席那么尊敬?”
叶帅说:“毛、刘、周、朱、陈、林、邓,除了毛主席的后六位,还有各位老帅等其他人,我叶剑英也算一个,从一定意义上讲,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让我们从心底佩服一个人不容易。但在长期的中国革命斗争中,大家逐渐认识了毛主席。别人也都当过头、掌过舵,但都不行。只有毛主席,把我们这些人拢起来,干成了建立新中国并开始建设社会主义这件大事情。”
叶帅的这番话,道出了那一代开国元勋们对毛主席的肯定。
还有彭真也说过类似的话:“扪心自问,我不是一个盲目迷信的人,但我就是崇拜毛主席。打个比方,一件事情来了,如果主席与少奇或者总理有不同意见,我很自然地就赞成主席的意见;如果是少奇与总理有不同意见,那就不一定了,在这件事情上,我可能赞成少奇的意见,在那件事情上,我可能赞成总理的意见。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态?这是因为,在党的历史上,几次重大关头,毛主席的意见开头多数人不赞成,他是孤立的,但最终的事实证明还是他正确,他高明,他站得高、看得远。这样一来,对他的个人崇拜就逐渐形成了,我也不例外。”
在叶帅和彭真的话里,虽然是对毛主席的无限崇敬,但字里行间也透漏出了对周恩来的敬佩。那么,周恩来本人又是如何评价毛主席的呢?
有一次,周恩来曾对一位重要领导干部说:“毛主席下决心要做的事,你可以表示反对,但不要轻易表示反对。在历史上,有几次,我曾认为主席的决策不对,表示反对,但过一段时间都证明他的决策是对的。以后我就谨慎了,不轻易表示反对了。但后来又有一次,我确信主席错了,我坚决表示反对,但实践却又证明是主席对了。因此,对主席的意见和决策,你可以反对,但不要轻易反对。”
1980年10月25日,邓小平也公正地评价道:“我们党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了整整一代人,使我们赢得了革命战争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的确是一个大错误,但是我们党还是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一直发展到今天。这些事情,还不是毛泽东思想教育的一代人干的?我们现在讲拨乱反正,就是拨林彪、四人帮破坏之乱,批评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回到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不写或不坚持毛泽东思想,我们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
并强调:“(毛主席)多次从危机中把党和国家挽救过来。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
1981年4月10日,黄克诚大将在《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关于对毛主席的评价和对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一文,声称:
“毛主席当时在政治上、军事上创造了一套路线、方针和政策,现在看来似乎很简单,但那时大家都没有经验,能搞出这么一套正确的东西就非常困难呀!毛主席当时比我们确是要高明好多倍。我再举个小例子。我到井冈山后,毛主席提出军队不能发饷了,要搞供给制。我当时想:这个办法行得通吗?对于有觉悟的共产党员来说,这样做不成问题,但很多战士不发饷怎么行呢?当兵的发饷、当官的发薪,是一切旧军队的惯例。现在一下子变过来,队伍能带下去吗?我有些怀疑。可是后来,这个办法居然行通了。只要干部带头,官兵一致,就行得通。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部队不仅没有散掉,反而越打越强,成为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这样做是不容易的,别人是提不出来的。
“总之,在大革命失败以后这个最危险的历史转折关头,毛主席为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很明显,没有他的艰苦卓绝和富有远见的奋斗,没有他所领导树立的井冈山这面红旗,很难设想中国革命将会是什么样子。毛主席在这个时期的历史功绩谁能比得了呢?哪个有这样大的贡献呢?如果有人硬要说任何别人比毛主席更高明、功劳更大,那就只能是对历史开玩笑!”
王震上将更是对毛主席推崇备至,在毛主席去世后,每次只要听说哪里有纪念毛主席的活动,肯定会亲自到场,即使实在去不了的,也会亲笔写信让人捎过去。
在王震临终前,留下三句话——
“我对不起毛主席,谁反对毛主席,谁就是婊子养的畜生。”
“毛主席比我们早看50年。”
“丢了毛泽东思想,丢了公有制,马克思主义者受难的时候就到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su.sseuu.com ( 粤ICP备12005776号

GMT+8, 2024-3-29 10:38 , Processed in 0.05301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