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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创新所有制,让共产主义百年立现.doc(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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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8-2-17 18: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磅:创新所有制,让共产主义百年立现
——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开创21世纪马克思主义

(全文1.3万字,通读约20分钟。您若赞同“公有股份制”,即“全民派股”——拥有国企分红及投票权利,欢迎点赞及转发分享,共同努力使本文成为两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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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国人民大学周新城教授的文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 》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波澜,各界人士对“消灭私有制”众说纷纭、反响巨大。
       很多网友被一些“大V”“有意无意”地误导了《共产党宣言》所指的私有制。事实上,马克思要消灭的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非个人“生活资料”的“私有制”,且共产主义要建立的正是最彰显人性的“自由人联合体”及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今年是《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也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同时还是“世界哲学大会”首次在中国举办的一年!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科学、系统的解读,并结合现代经济及全球化浪潮,在“中国梦,世界梦”旗帜下,构建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创新的中国方案。
一、所有制的起源与演化发展脉络
       马克思率先发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意义,并以其作为划分人类社会形态的重要标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法则:一方面,其是自发的经济规律——人类社会活动形成了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总和,而生产关系包括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的相互地位和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等,其中所有制是最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另一方,其又决定于上层建筑——由社会意识形态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决定或推动发展。
     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切社会文化、经济及政治制度的形成基础,并因此决定了社会文化及文明水平、社会经济效率及社会政治形态。
      所以,人类社会最根本的改革乃至变革,不是政治改革、经济改革,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或变革,即所有制的创新发展。
      所有制的改革或变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自几百万年前人类社会形成以来,直至当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改革或变革都是极其缓慢的、被动式的。而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因为有党中央民主集中制的高效领导,则可以是极其迅速的、主动式的——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一。
       当然,事有辩证。社会主义的主动式创新,必须方向正确,否则危害亦甚——如“大跃进”时期的冒进、“国企股改”中的违法私有化等现象,就是伪“创新”带来的危害。避免失误的根本方法是集众人智慧,即让“人民成为国家主人”——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二。
       落实“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科学有效的创新机制则是——“公有股份制”及“共享所有制”:通过全民对公有企业的直接持股,真正体现人民对国家的权利与义务,集全民智慧于一体,彻底根治当下全球经济发展的诸多弊端,实现阳光化、高效化、科学化的公有经济发展,带动全社会迸发出巨大的新动能,实现各个阶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三。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说:“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832页)
      1875年出版的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又再次补充说,共产主义所要重新建立的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246页)
        我们根据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的观点,列出人类社会所有制的发展脉络是:氏族公有->奴隶主私有->地主私有->资本家私有->共产主义个人所有
      虽然世界各国的具体发展历程因受到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会有所跳跃,但所有制中所有者的属性范畴必然如上是一个“由大趋小”的过程——由氏族公社的公有,最终趋向为共产主义的个人所有!
      事实上,只有彻底自由的“个人所有制”,才能彻底地实现共产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两者是互为必须的条件。而且,当实现了“个人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才可以摆脱“私有制”等一切专制的桎梏,才可以自由地定义联合体的所有制等各种规则,才可以实现精彩无限的“多元共生”的人类理想社会。
      所有制中所有者“由大趋小”的巨大意义,我们还可以从其他领域得到印证:在信息技术领域,只有将初始的模拟信号分解为最小的数字信息单位“比特”即数字0或1,信号才能更高效地进行传输、处理、存储及还原呈现;而且,更重要的是,仅仅基于0和1进行各种编码组合,就可以产生无限多元的精彩纷呈的各种信息乃至智能化的计算机程序。在物质领域,只要将任何一个物质的分子化合物分解为分子、原子乃至“基本粒子”,便可以重新进行“排列组合”形成无限多元的精彩纷呈的各种新物质。
        因此,共产主义的“个人所有制”,在生产力、人性化、效率化、共赢性、先进性等方面,必然将具备极大化的理想能效。
        只有科学解读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才能完整理解其与“自由人联合体”的整体性及内在性;只有深度解读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内涵,才能全面展现马克思主义的伟大魅力!
       通过研究所有制的演化脉络,我们并发现,“私有制”与“公有制”虽然是辩证统一体的矛盾双方,但并没有揭示出所有制最本质的矛盾。因为:
      氏族公社的公有制,不过是氏族族长说了算的所有制,这个“公有”是“阿公”的公,不是“公众”的公;而奴隶主私有->地主私有->资本家私有,这三个私有制也是奴隶主、地主、资本家说了算的所有制。

       即“氏族公有制”及“私有制”的本质都是“专制”所有,而“个人所有制”的本质则是“自由”所有!
        因此,所有制最本质的矛盾不是“私有”与“公有”的矛盾,而是“专制”与“自由”的矛盾!任何“专制”所有制的一个必然“魔咒”是:体制僵化、黑箱权利盛行、经济效率及效益不均、阶级差别与贫富悬殊。
       故此,《共产党宣言》向资本主义发出的“消灭私有制”的时代号角,无疑是人类社会最彻底的自由人性的彰显!是消灭统治专制,实现个人自由的必经之路!是建设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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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马克思指出的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对于当下现代经济社会的所有制可以带来哪些创新提示呢?也即是说:我们是否可以设计出具备先进性、科学性的,趋向于“个人所有制”的创新机制呢?
二、 创新所有制是通向共产主义的科学之路
      从以上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的三个属性:其一,“公有制”属性——“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其二,“个人”属性——“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其三,不是“私有制”,包括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
       我们结合当下的现代社会,得出在社会主义阶段最贴近于以上三个属性且具备经济效率的答案是——“公有股份制”及“共享所有制”。
      “公有股份制”定义:将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化改制,企业股票由每一位成人公民均等地持有(详细方案见文末附件:公有制创新方案),成为“公有股份制企业、集体股份制企业”。
       “公有股份制”通过对资产所有权(均分为个人所有)与资产经营权(整体归公众所有)的分离,既能充分地体现个人的股东权利以及公众的整体利益,又能大幅度地提升公有制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及经营效益。
     “共享所有制”定义:在“公有股份制”、“私有股份制”基础上,企业经营广泛地通过互联网共享平台由“销售为主”(所有权转移)转为“租赁为主”(经营权或使用权共享)的共享经济模式,所有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均建立“租售结合”、“以租代售”等共享机制的业务经营模式。
      “共享所有制”通过对资产所有权(可以是公有或私有)与资产经营权或使用权(整体归公众以共享或分享方式所有)的分离,较“公有股份制”具备了更全面的优越性,且“公有制社会”及“私有制社会”都可以升级为“共享制社会”。“共享所有制”在生产力、人性化、效率性、共赢性、先进性等各个方面更加趋近于完美的“个人所有制”。
       “公有股份制”、“共享所有制”通过对资产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使用权的分离,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种彻底的重建,是通向共产主义理想的科学创新之路。其与传统的公有制、私有制、股份制及混合所有制相比较,拥有巨大的经济发展能效。
      为了比较几种所有制形态的优劣,我们列出下表1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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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私有制”指当下传统的私有制,即资本家独占所有权的“资本家私有制”。如:非股份制的私营企业均属于“私有制企业”。      (2) “公有制”指当下传统的公有制,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如:当前的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中包含了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等。
      (3) “公有制+私有制”指以公有制为主体、私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公有制创新形态。如: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其中包含了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
      (4)“私有股份制”指私人或代理人控股的上市或未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归属于私有制形态,其中的代理人执行的是私人意志,或上市企业虽然已是公众公司,但依然由私人控股,故仍都归属于私有制形态。如:当前国内、国外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5)“公有股份制”指不存在私人或代理人控股的公众持股企业——归属于公有制形态,是公有制的创新发展。现有的国有控股企业的实质是代理人(如国资委)控股,因为民主机制不完善,国企管理者执行的往往是个人意志而非公众意志,故是传统的“公有制”形态。
       (6)“共享所有制”指通过互联网共享平台建立的共享经济所有制——是对所有制的彻底重建,是传统所有制的科学创新。基于“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趋于零,各种所有制等效,故“共享所有制”同时可兼容公有制及私有制企业。
      (7)“个人所有制”指共产主义时代的兼具公有、个人所有,以及在其上形成一切自由组合的所有制,即“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社会形态。
        上表显示,在生产力方面,“公有制”因为可以集中资源进行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因此较“私有制”具备一定的优势;而“公有制+私有制”及两种“股份制”则发挥了“公有制”的宏观体量、“私有制”与“股份制”的微观效率,所以优势更为明显。
        在人性化方面,“私有制”最弱;“公有制”在实际操作中易演变为“官僚专制”,因此总体较“私有制”进步不多。
        在效率化方面,“私有制”与两种“股份制”都具有较高的管理、决策及生产效率;而“公有制”因为产权不清晰、机制僵化导致整体效率相对最低。
        在共赢性方面,“公有制”在实际操作中易演变为“官僚专制”,因此总体较“私有制”进步不多。在先进性方面,“公有制+私有制”的结合形成了彼此优势的互补,故进步性与“私有股份制”相当;“公有股份制”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了公民利益的直接体现、全民利益的社会保障及企业利益的科学发展,且避免了“私有股份制”成为巧取豪夺人民利益的陷阱。
        在实现性方面,“私有制”、“公有制”、“公有制+私有制”及“私有股份制”都已在当前社会实现并实施中;“公有股份制”、“共享所有制”通过政府的推动分别在近期(约三年内)、中期(约十年内)也是可以彻底实现的;“个人所有制”则需要在“远期”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以彻底实现。总结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人类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科学化发展脉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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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创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完成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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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主义初期实行的公有制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比资本主义“私有制”具备了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因此,中国建国初期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后期逐步演化滋生出“官僚专制”,经济发展势头日趋减慢,乃至不少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村社出现了“消极怠工”、“亏空”的现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是“公有制+私有制”,其所产生的聚合优势,使社会经济得以快速成长,因此,中国近三十多年的经济成就大大超越了世界各国。但同时,“公有制+私有制”也使“官僚专制”有了更大的寻租空间,一些国企依然未能摆脱专制化“魔咒”:体制僵化、黑箱权利盛行、效率及效益不均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启改革与创新发展,我们应科学准确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守为民服务初心,坚持所有制创新之路,开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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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建设将始终需要在公有制基础上补充“股份化”、“市场化”等机制,这亦符合“自由人联合体”多元共生的自由精神。但是,“股份化”、“市场化”在当下世界经济已不具备创新意义,只是一条“老路”——世界上第一个发行股票的股份企业出现于1602年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世界上第一位商人出现于公元前1800多年的中国夏朝(华商始祖“王亥”)!
       事实上,“股份化”、“市场化”一直都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十多年来的经济成就已大幅超越了资本主义,而目前也遇到了诸多社会发展瓶颈,亦证明了传统的“股份化”、“市场化”其创新意义及社会发展动能已不足。
      更重要的是,公有企业通过MBO(管理层持股)、“股改”、“混改”等方式的改革,因为社会监管制度还不完善,故极易被“官僚专制”者利用手中权利、以各种“戏法”将公有企业逐步转化为私有企业,即走向了“私有化”的道路。如下图斜线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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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路线最终将“殊途同归”,共同走向“共享所有制”、“个人所有制”,从而实现共产主义。但是,“官僚专制”们通过“黑箱作业”的私有化,是对公众财富的掠夺,是贪污犯罪行为,必须绳之于法!——可以想见,他们也一定是“公有股份制”最坚决的反对者。

       如果先完成“公有股份制”改革,形成阳光化、民主化机制后,再启动MBO、“股改”、“混改”等,便可避免以上弊端。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应该是“公有股份制”在先,MBO、“股改”、“混改”等在后,且MBO、“股改”、“混改”等机制是双向的。如下图所示:


       也就是说,在阳光化、民主化制度下,“私有股份制”、“公有股份制”企业都可以实施MBO、“股改”、“混改”及“合资”等更多机制,“私有股份制”、“公有股份制”之间还可以通过赎买、捐赠等形式互相转化。
        此外,社会主义“公有股份制”较资本主义“私有股份制”具有更全面的社会公正性、经济先进性等优势,是主动地推动社会向共产主义前进的科学化所有制。而资本主义“私有股份制”则不具备这些优势,因此,其到达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时间极为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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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经济及全球化浪潮,将开启创新性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社会主义公有制创新之路,实现生产力、人性化、效率化、共赢性、先进性的更大飞跃,继续大幅提升中国经济发展实力,继续引领人类社会所有制理论的创新与实践,完美体现中国共产党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在“中国梦,世界梦”旗帜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
四、创新所有制,让共产主义百年立现
        近一年多来,阿里巴巴马云曾提出大数据时代将重新定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京东刘强东也在一次访谈中认为,共产主义可以在我们这一代人实现(尽管其后访谈主持人做了“语焉不详”的澄清)。
         而近期,吴敬琏教授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回应了马云的“新计划经济论”,他说:“人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而这个信息,数据库全都能装进去吗?当然马云先生这个意见有一种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就是给每个人身上装一个芯片,想什么都能到数据库。但是我说,这样一个社会是我们希望的吗?”
        在经济学领域,吴敬琏教授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经济首席专家,所以,其以上判断无疑是准确的。
        但是,术有专攻。尊敬的吴敬琏教授对信息科技的发展稍显陌生,因为他完全没想到,估计也不会相信——在未来五十年左右,他所说的“只有一种情况”极大概率就会成为真实的社会现实。*^_^*
         我们甚至预测,在当前中国政府举国家之力全力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支持下,这个时间三十年足矣!
        未来30-50年内,纳米芯片就可以实现无感、安全地植入人体,其功能可包括:替代手机——大脑直接与芯片进行信息对接;替代ICU监护仪——人体健康数据直接对接大型治疗中心的人工智能系统;替代众多药品——纳米机器人可以智能地在体内进行健康修复;替代个人秘书——个人隐私性更加得到保障,各种事物由云端的人工智能“小姐”为您安排服务——自然您需要购买什么商品都会自动汇总到大数据中心,并得到最佳的质量保障及价格优惠......
         这样的一个智慧型社会难到不是我们希望的吗?就像今天谁也不愿再光着脚丫、披着树叶,而是穿着皮鞋、休闲装等——因为趋利性是所有人类、生物的本性。当更好的事物出现,必然就是人类的普遍选择。
         未来人类社会发展将以怎样的形态和时间表进行演化?我们以“自组织演化律”对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进行研究,得到下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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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系统地展示并推论出,共产主义运动各个发展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依次是:革命斗争->发展民生经济->发展共享经济->发展全息社会(“自由王国”)。
        即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历程中,其阶级的革命斗争性主要体现在“一维阶段”,即夺取无产阶级革命政权的革命阶段。
       而后所处的“二维阶段”,即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及发展特征是:“革命斗争转化为发展民生经济”——中国改革开放,通过补充市场经济等措施抓住及成功实现了这个转化;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不是因为走社会主义道路,而是因为没有把握好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随着所有制创新及“共享经济平台”引领的经济创新推动下,社会进入“三维阶段”(未来30年内),即共产主义的中级阶段——共享主义社会。传统经济模式转化为共享经济模式,在共享经济的优越性及全球化驱使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公有股份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包括私有股份制)都将“共生”于“共享所有制”生态中,实现“共享社会生态的飞跃式发展”。
       随着“全息社会”(即传统“现实社会”与未来网络“仿真社会”的集合体)推动的科技、经济、文化等全方位创新,社会进入“四维阶段”(未来30-100年内),即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自由王国”社会。传统的“现实社会”转化为“全息社会”生态,全球将逐步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及“个人所有制”,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实现“全息社会生态的爆炸式发展”。
      “仿真社会”是未来信息时代通过“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多种超级技术架构的模拟仿真的网络化社会。“仿真社会”可以具备物质世界的真实属性、人类社会的互动属性甚至精神世界的意识属性,可以极低的能耗拥有几乎无限的时间、空间、生产力、生产资料等“仿真资源”,从而可以模拟实现“趋近真实”乃至“超越真实”的整个人类现实社会的各种活动及互动——包括科技、经济、文化、教育、娱乐、社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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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自由王国”是科学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最大难点。同时,这亦是马克思主义闪耀着智慧光芒的最伟大之处!
      当今世界,能从科学角度全面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专家并不多。因此,几乎可以说99%的人(包括许多党员)的观念是:共产主义不可能实现或至少还需要几十代人甚至上千年的努力才能实现——如此的话,马克思共产主义无异于“望梅止渴”,无异于“空想共产主义”!亦因此,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的含义也成了当今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哥德巴赫猜想”;亦因此,一些党员及干部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贪污腐化、掏空国资,引致民众对党对社会主义产生了巨大的信心动摇......
        基于传统的现实社会“疆土”,实现共产主义确实都是“空想”或千年理想;但在信息科技的助推下,现实社会与“仿真社会”相结合,共产主义就拉近为百年现实。
       古今中外,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探求之所以失败,其根源都是基于在现实社会的“疆土”进行实践——有限的物质资源空间、有限的社会生产力,自然永远满足不了人们的欲求,无法使人性上升到“自我实现、超越自我”的境界,更无法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故必然堕入为空想主义。
     因此,唯有通过“仿真社会”构建出“自由王国”的彼岸“疆土”,才能实现“社会供给大于社会需求”,进而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只有在此时,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才能在整体上得到彻底实现。
         ——“自由王国只是在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能在主要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5卷第926-927、第3卷323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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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望马克思写下“自由王国”的当年,电灯、电话还处于试验室阶段,大家当不知网络为何物。在反动政府的迫害驱赶下,在贫困、疾病与饥寒交迫下,马克思依然坚定及准确地向我们描述了这个美好“彼岸”的社会特征,依然坚定及科学地向我们指出了这个必然降临的“自由王国”!这一现代版的“圣人”、“先知”,让我们由衷地向伟大导师马克思——伟大的思想家、社会学家、哲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即便在当下,计算机仿真已在许多高精尖行业中运用,虚拟现实游戏也普及到了许多城市,互联网更是我们每天必上的“活动空间”,但每个人对未来“仿真社会”或“自由王国”的理解依然不会一点就通。
我们再换个角度进行解读与推论:
       1、人类欲望的速度是“闪念”级的,即是以秒为单位的“需求速度”。
       2、物质产品从原料种植或开采,到生产,到运输送达消费者,至少是以日或月为单位的“供给速度”。
      3、因此,物质供给永远追不上人类欲求。所以,马克思亦明确地指出“自由王国...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4、只有在这个“彼岸”,“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才能彻底地彰显人性的自由,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个人所有制”,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那么,符合上述条件的“彼岸”在哪里呢?
         1、“天堂”可以符合——但这是宗教,不是马克思主义。
         2、千年万年后的“遥远未来”可以符合——这是被马克思批判的“空想共产主义”。
         3、百年内科学技术呈现的网络“仿真社会”可以符合——这是“自由王国”“彼岸”的科学选项,且是完美实现马克思共产主义的唯一选项!
以上的三种答案,正是判别宗教、空想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分水岭。
       我们再来重温上一章对“人类社会所有制科学发展脉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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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及“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且两者必将“殊途同归”,走向“共享所有制”——从而跨越所有制之争、阶级之争乃至国家之争(在“共建共享共赢”机制下,各矛盾双方的斗争性依然存在,但更多地表现为同一性,且已转化为社会次要矛盾),并最终逐步实现马克思预言的“个人所有制”,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为标志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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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个必然趋势。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具备了充分及完美的科学可行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化、现代化的伟大诠释!是实践“中国梦,世界梦”的伟大创举!是对全人类实现理想社会的伟大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人类社会的历史车轮已轰隆隆前进了几百万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志的社会形态的发展从蒙昧的原始社会,到野蛮的奴隶社会,到开启文明意识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来到了开启公有制思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历史不会倒退。
        未来30-100年内,基于马克思主义及“中国梦,世界梦”的伟大指引,基于所有制的创新发展,基于信息技术等科技产业的加速趋势,基于“仿真社会”、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一系列超级科技的广泛应用,全球必将实现共享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以“自由人联合体”、“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为标志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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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社会主义公有制创新方案(研讨文稿)        基于上文的论述,将现有传统的“公有制”改制创新为“公有股份制”、“共享所有制”的操作思路是(仅为抛砖引玉,欢迎共同深入研讨):
一、建立阳光机制
      首要前提是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平台建立阳光化的民主讨论机制、民主监督机制、民主投票决策机制等。此外,暂停目前公有制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股改”、“混改”等政策,直至完成“公有股份制”改制后再继续实施。
二、完善立法
       建立完善的“公有股份制”、“共享所有制”改革机制,以及股份企业股票上市、商品服务上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经人大立法通过后,逐步试点,稳步推进实施。
三、“公有股份制”改制方案
      在三年内,全部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的国有股权依法纳入新成立的“公有股份总公司”进行管理。即仅是将国资委所拥有的国企股权汇集成立“公有股份总公司”,国资委下辖国企可以无需做任何改制及股权变更。
      中央国资委以拥有的中央国企股权成立“中央国资公有股份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总公司),地方国资委(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以拥有的地方国企股权成立“省级国资公有股份总公司”(以下简称:地方总公司)。
       国资委原拥有的下辖国企管辖权,分解为党政管辖权和经营管理权。改制后,中央及地方国资委拥有下辖国企(含“中央总公司”及“地方总公司”)的党政管辖权(任命党委班子)及监事会主席提名权(这是“国企姓党”的双赢机制——在建立起“公有股份制”的先进民主机制后,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由“代表人民利益”向“保护人民利益”的转化,故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是监事会主席的最佳人选);下辖国企(含“中央总公司”及“地方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由公民股东按《公司法》投票选举产生(若党委班子成员未被选入董事会、监事会,则该成员返回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依《公司法》负责所辖国企的经营管理。
       “中央总公司”、“地方总公司”的50%股权划为“公有股”股票池,分别由中央、地方国资委代持(不具有股东投票权,代持股权及股权收益用于留存企业发展及支持社保基金等);另50%股权划为“公民股”股票池,股票池均分为N份,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成人)每人获得一份“中央总公司”及“地方总公司”的股票。N的计算式为:       N(中央总公司)=全国公民当前成人人数+未来30年内预计净增成人人数
     N(地方总公司)=当地户籍当前成人人数+未来30年内预计净增成人人数
      即在30年内,每个成年公民都可以拥有一份“公民股”股权,即“中央总公司”股票及“地方总公司”股票(未发放完的股票份额同上由国资委代持,股权收益纳入“公有股”股票池)。
      按财政部公布的2017年数据:国有企业净值约52万亿元,利润约2.9万亿元。设N(全国)=15亿人,则大致平均估算(将中央和地方股票合并估算):
        每位成年公民获得的“公民股”股权净值约=52/15*50%=1.73万元
       每位成年公民获得的“公民股”年分红收益约=29000/15*50%=967元(净资产收益率偏低,显示当前国企经营效益偏低)
      基于改制优势及辅以配套政策(另文研讨),预计至少五年内可保持年分红收益增长100%——即第五年分红可达约1.55万元以上;第五至十年可保持年增长50%——即第十年分红可达1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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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将充分体现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幸福感、自豪感及责任感,将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公有制创新的巨大动能,将充分呈现“中国梦”的伟大魅力!同时,国企清风气正、科学高效的机制,将影响和推动政府、市场(含混合所有制的各类企业)的清风气正与科学高效,进而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享共赢风貌!
        30年内若“公民股”股票池份数不足派发,以及30年后是否继续对新增成人公民派发“公民股”股票,届时由全国人大牵头组织全民讨论决定。       集体所有制企业若含有国有股权,则国有股权归属“地方总公司”,其余非国有股权均分给集体企业全体成员;若不含有国有股权,则改制后全部股权均分给集体企业全体成员。
四、股份制企业全部上市
        在十年内,全部国内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依法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
          所有完成改制的股份制企业的股票(“公有股”及“公民股”除外)均可以“备案制”方式在国家指定的证券交易平台自由上市及买卖。为了不对现有股票二级市场造成冲击,先通过三板、四板、专业板等证券平台方式进行股票交易,并逐步配套完善转板制度。
          存在控股股东的各类股份制企业必须依法设立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机制。此外,股份制企业的股权分散,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平等权利体现,政府可通过政策倾斜鼓励股权分散的股份制企业。
       “中央总公司”及“地方总公司”的“公有股”及“公民股”股票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不进行上市交易。“公民股”是每个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体现,是公民对国企权利(收益权、监督权、投票权等)及义务(必须行使权力的义务)的具体呈现,故“公民股”不得上市转让及私下转让。——此举也是避免重蹈俄罗斯私有化改革失败——公民手中的国企股票被“金融寡头”以低价悉数掠夺的重要机制。
         公民去世后,其持有的“公民股”股票由发放股票的“中央总公司”及“地方总公司”以“公有股”股票池的收益资金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股票发放时的股权净值,回购的股票归回“公民股”股票池。      “中央总公司”、“地方总公司”作为中央国企、地方国企的控股股东,分别拥有中央国企、地方国企的经营管辖权:各中央国企、地方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任命事宜,以及MBO、“改制”、“混改”、合资、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事宜均需报“中央总公司”、“地方总公司”批准——即由“公民股”股东大众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之后方可生效。同时,各级国企需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财务报告,应答公众质疑等,从而全面彰显“公有股份制”的科学化及民主化优势。
五、推动“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共享所有制”
        所有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在十年内均必须在互联网共享平台建立“共享机制”(租售结合、以租代售等)的业务经营模式,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商业经济由“销售为主”(所有权转移)升级为“租赁为主”(经营权或使用权共享)的共享经济先进模式。政府并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对“共享经济”的业务经营模式给予相应的支持。
      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程恩富院长、中共徐州市委党校程言君教授、河南大学经济学院许兴亚教授等多位老师对本文的指正、指导与帮助!
     感谢您的阅读!若您赞同“公有股份制”,即“全民派股”——拥有国企的分红及投票权利,欢迎点赞及转发分享,我们将继续完善本文并力争成为全国两会提案!
       本文通讯邮箱(微信同手机号):13332891115@126.com,欢迎交流研讨。
作者简介:黄泽波:科学社会主义独立学者;杨   斌: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国家经济安全课题首席专家;刘海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建国: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学霖:德国马克斯·普朗克计算机科学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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